关于做好武汉纺织大学管理学院 第五次学代会选举工作的通知

来源: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21-05-26    作者:王双喜    点击次数: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武汉纺织大学学生会章程》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学生会研究,报请学院党委、上级部门同意,我院拟于2021年6月6日召开武汉纺织大学管理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学代会选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的分配和构成比例

1.代表名额。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生会组织现状及学生人数,拟定出席本次学代会正式代表262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2.代表构成。代表的构成应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各班级各组织在推选时须兼顾男女比例。代表中应有各级学生干部,各类先进个人和集体的代表,党员、团员、学生干部的比例要适中。代表中非学生干部学生的比例必须达到代表总数的60%以上。应注重社团代表以及少数民族学生的代表权益。

二、代表的条件

1.武汉纺织大学管理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

3.品行端正,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能较好地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学习成绩良好,且综合成绩排名须在专业前50%,原则上无不及格课程。

三、代表产生及选举办法

1.代表推选。各班级、各组织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按照代表条件和名额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开展推选,并经充分酝酿讨论,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本阶段工作须在5月28日前完成。

2.班级公示。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将代表人选上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本阶段工作须在5月30日前完成。

3.代表资格审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武汉纺织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代表人选名单、选举情况报告(应概要陈述推荐酝酿工作的全过程,包括推荐、酝酿、考察、研究、审核等情况和党组织意见)进行严格审查。本阶段工作须在6月1日前完成。

4.主席团预备人选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构成是否合理、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是否符合选举条件。预备人选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将责成原选举组织重新进行选举;参会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将责成原选举班级撤换。本阶段工作须在6月3日前完成。

5.正式选举。在学院团委指导下,经院学生会审核,报学院党委同意后,管理学院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釆用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本阶段工作须在6月6日前完成。

6.名单上报。选举完成后,将出席武汉纺织大学管理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2)、代表名册(见附件3)及选举结果报告经院学生会审批,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及时向校学生会呈报。本阶段工作须在6月8日前完成。

四、有关要求

召开第五次学代会,是我院广大青年学生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代表大会的基础和前提。请各班级对选举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在学院党委和团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工作流程,确保本次学代会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有关材料,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院团委请示报告。



                                                                  共青团武汉纺织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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