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理论课平时成绩评定办法(试行)
为适应教学改革的要求,规范平时成绩的考评办法,督促学生平时的学习与积累,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平时成绩的构成
学生平时成绩是学习总评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占总评成绩的30%。平时成绩由出勤成绩、课堂表现成绩、作业成绩三部分组成(各占1/3),平时成绩及三个组成部分均以100分计算。
二、平时成绩的评定办法:
出勤成绩评定:由任课教师根据课堂考勤等情况评定,全勤满分100分,给出的出勤成绩为5分的整数倍。
课堂表现成绩评定: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主动地参与教学过程,提出创新性思路、与教师进行良好互动等课堂表现评定,满分100分,给出的成绩为5分的整数倍。
作业成绩的评定: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按时、保质、保量、创造性地完成作业的情况评定,满分100分,给出的成绩为5分的整数倍。
三、其他
本办法自2007年6月2日起试行,未尽事宜按学校或学院有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形由学院办公室解释。
经济管理学院
2007年5月26日
附件:经济管理学院理论课平时成绩评定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