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遴选管理学院2025年春季分党校、分团校培训班学员的通知

来源: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25-03-11    作者:牟迪    点击次数:

经管理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春季分党校、分团校培训班学员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推荐条件

(一)党校学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并且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5个月以上;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自觉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纪律要求,无违法违规记录,自觉遵守道德规范,言行举止文明,注重维护学校和学院声誉;

4.团结同学,具有奉献精神,吃苦在前,热情服务,群众基础良好;

5.学习态度端正,无旷课、作弊等行为,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上学期考试不及格科目不超过1门。在参军入伍、见义勇为、积极奉献、努力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可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破格。

(二)团校学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党的历史与团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自觉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纪律要求,无违法违规记录,自觉遵守道德规范,言行举止文明,注重维护学校和学院声誉;

4.团结同学,具有奉献精神,吃苦在前,热情服务,群众基础良好;

5.学习态度端正,无旷课、作弊等行为,学习成绩较好,原则上上学期考试不及格科目不超过1门。在参军入伍、见义勇为、积极奉献、努力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可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破格。

(三)参考条件

1.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各类学生组织(不含社团)的工作以及班团工作,上学期担任校、院、班级各类学生干部且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在安全稳定、成长服务、团结同学、志愿服务等方面积极参与、乐于奉献,尤其在宿舍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宿舍搬迁帮扶、服务新生和毕业生等工作中作出贡献的,以及在同学遇到生病等困难时主动送医、帮助、陪伴的,同等条件优先推荐;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平时的社区志愿服务、寒假与暑假专项社会实践、“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等实践活动的,同等条件优先推荐;

4.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学生活动或代表学院参加比赛活动,集体荣誉感强,在太极拳比赛、音乐团课、啦啦操、合唱比赛等集体活动以及各类学科竞赛、文体比赛中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优先推荐;

5.完成“青年大学习”等学习任务好的,积极参加各类专题讲座、报告会等,以及本人或父母是现役或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优先推荐。

(四)负面清单

以下情况,经学院审核可一票否决:

1.政治素质低下,缺乏大局意识、集体观念和政治敏感性,在网络平台造谣、传谣,不采用正常途径反映诉求,造成恶劣影响;

2.个人品行不端,纪律意识淡薄,违反校纪校规;

3.学习态度差,有旷课、作弊等情况,以及经常以各种理由请假,不能克服困难积极学习的;

4.在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中无故缺勤,以及晚班会、青年大学习、星空班会等完成情况差;

5.不能团结同学、友好待人、包容他人,恶意排挤他人,造成宿舍、同学之间矛盾;

6.宿舍公检成绩较差,使用违规电器,在宿舍养宠物,卫生状况堪忧,不遵守宿舍文明规范等。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

3月15日前,个人提交《管理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表》(附表1)或《管理学院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表》(附表2)至班级团支书。上学期有不及格科目申请破格的,须先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至辅导员,经辅导员核实、学院党委审批通过后,方能参加班团推选。

《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务必真实。涉嫌弄虚作假的,一票否决。

(二)班团推荐

3月17日前,团支部召开全班同学大会。团支部书记介绍入党申请人、入团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本人具体介绍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及工作情况。全班同学进行民主推荐,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每个班推选人数不超过符合条件参选人数的50%(党校学员、团校学员分开统计);各班3月18日11:00点前将评议结果(附表3《武汉纺织大学管理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入团积极分子推荐登记表》电子档)和申请学生材料(附表1、附表2)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院团委、学生会、青协成员在班团评议的基础上,可由院团委指导老师同步组织民主评议,作为推荐参考。2024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学生经辅导员向原学院了解综合表现后可提供现实表现材料作为推荐参考。

(三)年级审查

3月22日前,各年级辅导员与班主任对各班推荐的学员进行审查,并充分咨询系主任、任课老师、学院团委指导老师的有关意见建议。

(四)学院评议

3月28日前,学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审阅有关申请材料,综合考察班团推选情况、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参加活动情况、重要工作贡献情况等,结合党校、团校学员名额,审定名单并进行公示。


中共武汉纺织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


武汉纺织大学管理学院版权所有  ©   From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05003335号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电话:027-59363328 59367318 传真:027-87800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