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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学生干部综合表现情况鉴定的通知

来源: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25-05-06    作者:学工办    点击次数:

为客观评价学生干部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为用人单位、公务员招考单位等考察、选拔人才提供参考依据,现组织开展2025届毕业生学生干部在校期间综合表现情况鉴定,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5届本科毕业生(即2021级本科生)中,曾团委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心理健康工作站、学科竞赛协会、院级学生社团、年级、班级、寝室等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同学。

二、考核等级

优秀、合格、不合格。

三、考核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主动参与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2.工作履职能力:原则上,单项学生工作任职时间不少于半年。任职期间工作态度端正,主动承担责任,高质量完成岗位任务,推动集体发展成效显著。

3.服务与奉献精神:积极服务同学,带头参加社会实践、校园活动等,积极求职,具有较强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4.群众基础与作风:团结同学,作风正派,获得同学的广泛认可。

5.积极进取,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考研(含留学)或积极求职就业。

以下情况实行“一票否决”:政治素质低下,缺乏大局意识、集体观念和政治敏感性,在网络平台造谣、传谣,不采用正常途径反映诉求,造成恶劣影响;个人品行不端,纪律意识淡薄,违反校纪校规;学习态度差存在学术不端的行为或倾向;不能团结同学、友好待人,造成宿舍、同学之间矛盾;宿舍卫生状况堪忧,存在消防风险隐患缺乏社会责任感和进取精神,在求职就业方面眼高手低、好高骛远,存在“躺平”取向和慢就业、缓就业、拖延就业行为

(二)参考条件

1.主动服务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

2.在平安社区建设实习实践学风建设等方面积极参与、乐于奉献、作出贡献并取得良好成效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招聘活动、升学讲座等并取得实际成效(以已向学院提交的各项求职证明材料为准)

4.积极进取,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考研(含留学)或求职就业方面取得好成果,个人已就业并带动帮扶其他同学就业的,同等条件优下优先评定为“优秀”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登记

5月10日17:00前,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问卷提交任职情况。问卷链接:https://f.wps.cn/g/QNrdxVsy/

(二)资格审查

学院资格审查小组,重点审核任职职务及任职期限的真实性、是否存在“一票否决”情形。

(三)综合评定

学院就相关学生的工作态度、服务成效、群众满意度、求职就业成果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形成初步的考核结果(优秀、合格、不合格)。综合考察的内容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复核学生本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通过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的形式,听取系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代表的意见;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

(四)公示与备案

认定结果为优秀、合格的学生干部名单将集中备案,学院统一出具文件或证书,作为学生毕业后升学、公考、求职等以及工作后提拔、晋升等的考察依据。原则上,未参加本次考核或考核未通过的,学生干部履职情况相关证明不予补办。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学院授权毕业年级辅导员负责解释说明。

邓老师,办公地点为2A101,办公电话为027-59367950

陈老师,办公地点为9B105,办公电话为027-59367960

管理学院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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